通知公告 News
活动公告 / HOT NEWS
News
案件名称:杭州景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萧市监处罚〔2024〕1774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景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郑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1-18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本案当事人在美团、饿了么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医疗器械。2024年8月,本局接举报信,当事人在其美团店铺“全瑞康医疗器械”中销售的产品叶黄素老方子抑菌液产品,销售过程中有误导性宣传行为。该产品名称为叶黄素TM老方子TM抑菌液,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消证字(2018)第B瑞金003号,实际为消毒类产品。该产品说明书中【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写有“金银花、珍珠粉、决明子、菊花、鱼腥草、雪茶、枸杞子、冰片、薄荷脑、醋酸氯已定、维生素B6、叶黄素等”【使用范围】为“抑菌、清洁”。当事人在其美团店铺售卖案涉产品,标题写有“老花眼滴眼液缓眼解部疲劳叶黄素滴眼液视模力糊眼干涩”,详情页中有“眼睛疲劳”、“叶黄素明目液”、“滴一滴 清心明目”、“持久水润 缓解眼干”、“呵护你的眼睛”,并在页面中列举“近视眼、眼疲劳、眼干涩、眼流泪、红血丝”。当事人自述其网店经营由品牌方总部***有限公司负责,但代理合作协议中仅载明“辅导、培训及技术支持”。当事人原标题虽为乱序但可被正常消费者理解为缓解眼部疲劳...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8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金华豫祥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路政罚〔2024〕812338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金华豫祥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吴某某执法部门:桐庐县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1-16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04日03时21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金华豫祥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豫祥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6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39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中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6596038367Q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7000A020违法事实:你单位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农科社区7号、8号、9号、10号、11号及英才楼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圆明园西路2号院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2024年9月18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9号楼屋面周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的要求。2.7号楼西侧电缆线沿脚手架敷设未采取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条第1 项的要求。3.资料室北侧二级配电箱内各分路无分路标记,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3.1条的要求。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3条技术标准,其中2条违反了强制性条文,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5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38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华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7718729415M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70500B010违法事实:你单位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北侧圃场小区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双榆树东里北圃场小区27、28、30号楼综合整治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2024年9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未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的公示信息,经现场询问,你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你单位的行为属于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的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处罚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70500B010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你单位处以2000.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200000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数据来源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法定代表人:王健处罚决定日期:202...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3
浏览次数:
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45号3被处罚单位思荻(上海)展览展示服务中心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1999号(上海玉海棠科技园区)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马茂盛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HCX77M8处罚事由思荻(上海)展览展示服务中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9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10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2
浏览次数:
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47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磐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1436号 64 幢一层 G162 室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王道东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55748324988处罚事由上海磐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9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10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1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14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000722615832G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70500B010违法事实:施工现场未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的公示信息,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你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已整改完成。你单位行为属于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的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处罚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70500B010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200000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数据来源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法定代表人:井洪涛处罚决定日期:2024-11-07处罚公示期限:2025-02-07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7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43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九棵树分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2MABPQPTW6M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71200B010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九棵树分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成立于2022年6月6日,住所地为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147号1层,已于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2024年9月24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你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你单位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九棵树分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备案,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9月24日向你单位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九棵树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市)字[2024]第010076号),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10月16日前改正该行为。经2024年10月18日复核,你单位已于2024年10月15日向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取得了《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编号:京通租赁2024第0506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复核合格。你单位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九棵树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5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杭州九经九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拱市监处罚〔2024〕698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九经九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许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1-04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5日当事人杭州市九经九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租赁莫干山路268号远扬大厦负二层用房,2024年5月份当事人招聘厨师等工作人员并在此开办餐厅,用于保障员工工作日期间的午餐以及招待公司客户用餐。经核查,在该餐厅用餐的员工为24人,餐费标准是25元每人每餐。因员工用餐不收取费用,且无用餐登记,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开办上述餐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明。截至案发,当事人已自行停止经营涉案餐厅。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经营食堂前未进行登记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200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4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3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320481137571154D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违法事实:你单位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22号院的大兴区金苑路22号院1号楼、2号楼装饰装修工程的总包施工单位。2024年8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地下一层北侧开关箱引入电源未接入PE线,导致保护接地导体(PE)和保护联结导体未连接,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1条第一项的要求。2、首层东南角220V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为70厘米,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2条的要求。3、二层东侧外窗窗台高度为70厘米,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的要求。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违反3条技术标准的行为,其中2条为强制性条文。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1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06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1102126157P违法行为类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35600A010违法事实:2024年8月13日,本机关到中建一局大厦12层1228会议室对你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发现以下问题: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未覆盖全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2.公司制定的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你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未发现你单位存在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处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35600A010处罚类别:暂扣许可证件处罚内容:责令你单位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8日罚款金额(万元):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数据来源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数据来源单...
发布时间: 2024 - 10 - 31
浏览次数: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5月至7月对天津市10家机动车检测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10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天津市10家机动车检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7—16号)2024年10月29日              (反垄断一司供稿)附件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7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8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9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0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1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2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3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4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5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垄罚〔2024〕16号).pdf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9
浏览次数:
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危险化学品安全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41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豪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瓯路89号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储根初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700374218处罚事由上海豪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将约 1.5 吨的危险化学品(聚氧化乙烯催化剂钢瓶)储存在催化剂生产车间内;该公司钠中间仓库内未设置温湿度控制措施。9违反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10处罚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9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杭州依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路政罚〔2024〕30828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依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华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0-28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9月12日10时01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103(103省道)萧山、临浦方向K21+200检查时发现杭州依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依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8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杭州富阳锦捷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路政罚〔2024〕06422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富阳锦捷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董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0-26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16日06时03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鹿山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杭州富阳锦捷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富阳锦捷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6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22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滕宇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575176218T违法行为类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700B020条违法事实:你单位北京滕宇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的朝阳区崔各庄乡来广营北路29-324等地块二类居住及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南1#住宅楼等58项(南1#住宅楼(公租房B)等58项:南15#住宅楼;南18#-21#住宅楼;西2#-4#住宅楼;南5#配套楼;车库8#楼梯间;西1#商业楼;2#地下室2段;3#地下室)基坑边坡消除隐患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该项目南区施工范围包括5#配套、15#、18#、19#、20#、21#楼及周边地库范围基坑支护,基坑支护采用自然放坡+复合土钉墙支护形式、桩锚支护,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南区各剖面开挖深度为:1-1、2-2剖最大开挖深度8.98m,3-3剖最大开挖深度9.23m,4-4剖最大开挖深度8.83m,5-5、7-7剖最大开挖深度8.68m,6-6、9-9/10-10剖最大开挖深度9.03m,8-8剖最大开挖深度9.23m,11-11剖最大开挖深度6.38m,12-12剖最大开挖深度5.03m,开挖深度超过5m,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5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杭州广惠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上市监处罚〔2024〕617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广惠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雪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0-22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广惠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杭州广惠中医的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其中弱视∣弱视的孩子比近视更可怕、黄疸∣中医治疗案例分享、弱视医案∣孩子弱视不可怕、最怕错过“黄金治疗”4则广告利用患者进行了证明。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杭州广惠中医”发布利用患者作证明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2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福尧鼎(杭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拱市监处罚〔2024〕659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福尧鼎(杭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黄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0-21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11日,我局在对当事人检查中发现在外卖平台经营未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在外卖平台经营未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限期改正,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1
浏览次数:
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危险化学品安全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36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市松江制氧厂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松江区叶榭镇济众路152号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周一鸣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13411699XU8处罚事由上海市松江制氧厂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9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10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 2024 - 10 - 17
浏览次数: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269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中鑫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9MA01QLJQ0L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违法事实:2024年7月23日本机关对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的朝阳区崔各庄乡来广营北路29-324等地块二类居住及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南1#住宅楼等58项(南1#住宅楼(公租房B)等58项:南1#-3#住宅楼(公租房B);南5#-7#住宅楼(公租房B);南1#配套楼;南2#配套楼(教育配套);4#分界小室;8#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商业1#楼梯间;车库2#-3#楼梯间;车库5#-7#楼梯间;1#地下室1段)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北京中鑫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基础隐患处理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基坑中心岛东侧临时用电电缆线路沿地明敷设未采取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条第1项的要求;2.工人休息室南侧分配电箱内各分路未做分路标记,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3.1条的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2条技术标准,且违反1条强制性条文,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
发布时间: 2024 - 10 - 16
浏览次数:
Copyright ©2024 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