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1四川青江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5118002109509449刘锐 雅应急罚〔2024〕执二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四川青江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喷涂车间静电喷涂干式除尘器未设置压差报警、锁气卸灰装置以及未设置控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罚款对四川青江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4.52024/09/092024/09/252025/09/09雅安市应急管理局11511600731624837T雅安市应急管理局1151160073162483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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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危险化学品安全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28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蓝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丰功路 800 号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彬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7M6UD07A8处罚事由上海蓝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9违反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10处罚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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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砀山县瑞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路政罚〔2024〕79135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砀山县瑞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赵某某执法部门:建德市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09-19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15日17时51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 K330+800检查时发现砀山县瑞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砀山县瑞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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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杭州至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余市监处罚〔2024〕606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至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郑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09-17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6月28日,被处罚人杭州某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杭州某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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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宜兴市昌运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上城应急罚决〔2024〕第000155-1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张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09-15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当事人张某某于2024年8月22日在浙江省彭埠街道昙花路与明月桥路交叉口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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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4〕25号附件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4〕25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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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对蚌埠市怀远县瓶装液化气经营者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2024年8月29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附件: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1-9号)2024年9月12日附件下载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1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2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3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4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5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6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7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8号.wps皖市监竞争处罚字〔2024〕9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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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29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亿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新农东日路99号5幢A区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龙武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BWU20R8处罚事由上海亿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9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10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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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嘉兴辰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路政罚〔2024〕06279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嘉兴辰航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刘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09-08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09月03日13时3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富阳南收费站检查时发现嘉兴辰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辰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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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对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2024年8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现予公告。附件:《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反垄处〔2024〕202302号)2024年9月6日 (反垄断一司供稿)附件下载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反垄处〔2024〕202302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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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25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怡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358号13幢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陆伟明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Q1N8XE8处罚事由上海怡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9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10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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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要素内容1处罚类型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2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应急罚〔2024〕执法 22号3被处罚单位上海智能消防学校4被处罚人姓名/5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东1182幢D楼D103 6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杨一德7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106751466629W8处罚事由上海智能消防学校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人员培训档案。9违反条款《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10处罚条款《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11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12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13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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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109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瀛海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5768801000违法行为类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700B020违法事实:你单位北京市瀛海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是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YZ00-0803-0017地块的瀛海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YZ00-0803-0017地块(经开区国际人才社区5号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16项)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该项目基坑设计开挖深度为7.27-10.87m,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第一条的规定,该基坑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024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基坑开挖深度约为10米,你单位自基坑开挖之日开始至检查时未对深层水平位移、锚杆轴力、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周边管线竖向位移实施监测,不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第4.2.1条。你单位上述行为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监测的行为。你单位该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姜浩,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孟令恒。处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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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196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兴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0100744893059Y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02200A020违法事实:你单位是位于海淀区杏石口桥东南侧的海淀区巨山农场南区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劳务分包单位。2024年6月26日本机关对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已进场施工人员54人,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的规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02200A020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对你单位处以75000.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万元):7.500000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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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174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国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6097556127L违法行为类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35600A020违法事实:本机关通过对位于海淀区远大园4区4号楼4单元702室的北京国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开展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2024年7月15日对当事人北京国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婷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北京国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仅配备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少于2人,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2023年公司共有13名职员,其中管理人员8名,2023年度公司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3人,实际培训10人,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3、未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北京国英建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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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16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0001011051274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违法事实:2024年6月17日本机关对位于朝阳区广和南里二条9号1幢负1层至4层的朝阳区广和南里二条9号1幢负1至4层内装修、1至4层外装修工程(金泰之家劲松店升级改造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四层西侧电梯井口设置1.2m高防护栏,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2.四层东侧消防栓内未设置消防水枪和水带,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13条。上述行为违反了2条技术标准,未违反强制性条文,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你单位处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50000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机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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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014006438/2024-04619生成日期2024-08-19公开日期2024-08-21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效力状况有效附件下载— —内容概述德清佳泽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负责无锡市梁溪区惠东里地块规划道路(石门路-运河西路)工程的道路管道和路基施工,2024年5月14日当事人在未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给江苏易达峰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出运,共1车次,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4年8月19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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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临平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的规定,根据《大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现将青海临平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如下:青海临平物流有限公司“未再次配备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青海临平物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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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市监处罚〔2024〕273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快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第一分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CJHPQJ82工商注册号110107036296385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陈世欣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违法事实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产品备案信息、商品详情页面截图,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内上开设的店铺KKV(北京京西大悦城店)内销售希川科颜壬二酸祛痘精华霜(备案号:粤G妆网备字2022108984),规格5g/盒,经核查该产品实物标签标示适用人群为普通人群,与备案信息一致,但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页面上宣称了“哺乳期、孕期适用”内容,且无法提供材料证实宣传内容真实性,发布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4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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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对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024年7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附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1-13号)2024年8月9日 (反垄断一司供稿)附件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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