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28日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助力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以下简称“整、建、促”)为工作主线,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政策功能更加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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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序号2025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一)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加快建设“渝企在线”数字应用,完善登记注册申请表单智能预填、股东会决议等申请材料智能生成、人员任职资格等申请条件智能预检等功能,提升查询、统计、监测等分析调度能力,强化服务企业支撑。市市场监管局2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切实推动注册资本异常判定、出资期限豁免调整、另册管理制度细化落实,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市市场监管局3完善企业名称登记规范,深化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建立川渝两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机制,提升名称登记便利度和规范化。市市场监管局4深化个转企“一件事”,为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变更企业联办服务,加强转企后行政许可事项衔接,便利经营主体延续经营。市市场监管局5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深化市域内跨区县迁移“一次申请、一键办理、一次办结”,实现川渝两地企业“云迁移”。市市场监管局(二)获取经营场所(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6持续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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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三)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实时预警和推送串通投标线索信息 在开、评标过程中,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应实时对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上传投标文件计算机IP地址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将比对结果实时推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并同步推送至采购人和同级财政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串通投标数据分析预警功能,为打击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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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我厅研究起草了《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因前期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进行适当压缩(为期11天)。联系人:李俭明联系电话:027-68873409电子邮箱:scc@hbszjt.net.cn附件:1.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6月9日《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引导全省勘察设计企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数字化技术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公开征求意见。二、起草过程(一)组建工作专班。我厅组织铁四院、中铁大桥院、中信建筑总院、中南建院、省勘察设计协会等企业、协会负责同志成立工作专班,在调研本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情况、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完成起草工作。(二)学习外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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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法规〔2025〕281号各市(州)、兰州新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0日 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促进阳光交易,进一步推动优质专家资源共享共用,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统一、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以下简称“调度系统”)、接入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及相关服务支持系统,在行政监督部门全程监督下,跨省、跨省内行政区域随机抽取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内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远程协同、视频语音实时交互等信息技术手段,在两个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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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各市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现将《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能源局2025年5月20日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结合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三条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意见。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能源工程,是指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不含为其他行业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配电、电力迁改等工程。第五条 全省能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能源局、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能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省能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全省能源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能源工程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负责编制全省统一的能源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示范文本,负责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能源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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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5版)2.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3.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链接:国家医保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修订情况答记者问文件下载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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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全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规范抽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5〕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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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规〔2025〕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机器管招投标”体制机制建设,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促使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相关精神,研究制定了《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附件: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6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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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应急管理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5月16日印发 解读: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目标是什么,重点任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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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是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坚持循序渐进、防范风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二、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一)强化资源环境目标衔接。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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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已于2025年5月29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5月29日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08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5年5月29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第三章评标专家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 全过程公开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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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激励约束作用,我委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5日。相关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fgwfgc@hunan.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相关附件: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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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自2月27日以来,“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已在全省工业、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农田等行业的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开展试运行,试运行以来经不断调优、调精,系统运行逻辑及流程日趋稳定,目前已具备全量试运行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5年5月30日起,除《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以外的全省所有工程建设施工类招标项目全面施行“机器管招投标”,凡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施工类招标项目须采用“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特此通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推进机制办公室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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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省招标投标协会: 为了规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5月20日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是指纳入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下称省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被交易项目发起方抽取参加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参加评标活动后应获取的合理报酬。 第三条 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由评标费和其他补助两部分构成。 第四条 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交易项目发起方应当在收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鼓励交易项目发起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可以接受交易项目发起方委托在线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第五条 本办法所列的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为税前标准。 第六条 评标费按照评标时间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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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财购〔2025〕453号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充分发挥联合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规模优势,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合采购实施范围(一)联合采购遵循各方自愿的原则实施,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命令强制要求不同的采购人实行联合采购。(二)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集中采购外的品目均可实施联合,但一个联合采购项目中应为同一类别或同一品目的货物、服务、工程。(三)电子卖场或框架协议采购范围的品目,因受客观因素影响,确需通过联合采购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实施联合采购,如不同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共用一家物业公司服务等。(四)同一预算级次、不同主管预算单位的采购人可以实施联合采购,不同预算级次、不同主管预算单位的采购人也可以实施联合采购。二、联合采购实施规则(一)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可以实施联合采购,但原则上不得改变集中采购目录品目采购规则。集采目录内的品目实施联合采购,联合后的采购预算总金额应大于40万元(乘用车高于60万元、工程高于采购限额标准)。(二)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品目实施联合采购的,联合之前各采购人的采购预算金额可以小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也可以大于等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联合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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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预算单位,各地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专业水平,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厅整理形成《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南(2025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政府采购主体学习参考。《指南》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工作各个环节,并将常用的政府采购全流程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范式)、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模板、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函范本及流程图、政府采购文件等范本一并作为附件。《指南》有关表述与最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完全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为准。同时,对本指南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随时反馈我厅。联系方式:0891—6284709/6284713。 附件: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南(2025年版)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5月6日 点击下载 :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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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条例》全文如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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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提升采购效能,浙江省财政厅起草了《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试行)》,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省财政厅采监处 蓝婷婷 0571-87056985传真:0571-87056984电子邮箱:lanhan888@qq.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附件:1.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试行)2.关于《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试行)》的起草说明 浙江省财政厅2025年5月13日 附件1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试行) 一、内控管理组织(一)实施归口管理(二)健全决策机制(三)合理设置岗位(四)单位内部督查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六)实施采购意向公开三、确定采购需求(七)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八)制定采购需求(九)提出资格条件(十)开展采购需求审查(十一)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十二)确定采购方式(十三)编制采购计划四、采购执行(十四)选定代理机构(十五)编制采购文件(十六)开展采购文件公开前置审查(十七)委派采购人代表(十八)评审专家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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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委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wps图文解读:一图读懂《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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