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5)浙0503民初3339号之一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定代表人:胡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汇文,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超颖,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某东胜利中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定代表人:李某。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东胜利中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5月12日立案。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其对自己诉权的处分,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未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财产保全费4206元,合计诉讼费用4231元,由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员 倪佳丽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法官助理 朱世泰书 记 员 沈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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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栖霞市作为山东省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持续深化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聚焦政府履约践诺、阳光行政、惠企利民,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等举措,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制度筑基,拧紧依法行政“责任链”。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及资格考试,实现公职人员学法覆盖率、参考率、合格率“三个100%”,推动“权力清单”向“责任清单”深度转化。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2场次,覆盖干部近8000人次,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从2023年的16.4%降至2024年的9.6%,降幅达41.5%,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阳光用权,打造政务公开“透明窗”。创新实施“双半月+月度”双轨提醒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类信息实行“全量归集、动态更新、一键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可溯可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归集公示政务信息5万余条,信息合规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 动态监测,筑牢失信风险“防火墙”。联合法院建立政务失信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实时抓取政府机构涉诉信息,分级发送预警信息,推动问题化解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防控”。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发出预警提醒10批次,化解潜在失信风险7起,政府合同履约执行力明显提升。 信用赋能,跑出惠企服务“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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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5)浙0212民初19469号之二原告淳安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xxxxxxxxxxxx)。住所地:杭州市淳安县。法定代表人:方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姜红叶、李不言,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宁波市鄞州区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xxxxxxxxxxxx)。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法定代表人:官某。官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822xxxx********),汉族,户籍所在地常山县。案由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时间2025年6月9日撤诉时间2025年7月22日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裁定主文准许原告淳安某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7元,减半收取28.50元,由原告淳安某有限公司负担。审判组织审判员李苏宁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法官助理 苏珊书 记 员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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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5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3206217037355485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违法事实: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0111-0005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FS00-0111-0006、00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05地块幼儿园等2项)的建设单位是北京金信远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机关于2025年5月2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门卫室室外分配电箱直接控制电动门、插座及屋内照明用电设备,每台用电设备及插座未设置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4条的要求;2、05地块幼儿园首层西侧沿地明敷电缆线路压在建筑垃圾及可燃物下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条第1项的要求。上述隐患违反2条技术标准,包含1条强制性条文。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容易造成触电及火灾等后果,已构成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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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杭州九天服装城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上市监处罚〔2025〕366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九天服装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袁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7-22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杭州九天服装城有限公司主动向我局反映,其曾于2023年12月18日和2024年2月6日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时提供了与实际材料不符的资料,经执法人员调查确认,其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与实际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行为。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8日和2024年2月6日两次变更登记中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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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南昌市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出炉,共25.75万户纳税人参加纳税信用评价,其中,代表诚信纳税的A级、B级纳税人合计数量达到12.06万户,占比46.84% 。统计数据进一步表明, 2023年、2024年A级、B级纳税人的数量分别较上一年增长9.49%和6.13%,凸显全市企业诚信纳税合规经营意识持续提升。 近年来,南昌市税务局聚焦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强化纳税信用信息归集、评价、修复、共享、应用全周期管理,构建起“税务提示提醒+企业保信增信”良性互动发展格局,着力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助推经营主体诚信纳税、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据悉,对“新办户”,南昌税务部门联合市监、工商联等部门,推出涵盖“新设立纳税人评为M级”、M级纳税人管理服务举措等知识在内的“开业第一课”特色宣传产品。对“存续户”则开展伴随式宣传辅导,按月扫描分析参评纳税人的信用指标,对存在新增扣分明细、可修复行为明细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及早纠正失信行为,引导帮助纳税人“早发现、早纠正、早修复”。针对2024年度评价初评结果,共计帮助纳税人完成信用修复10.83万户次。 “合规经营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从政策辅导到风险提示,从日常咨询到数字化工具应用,税务机关始终以细致务实的服务陪伴企业成长, 我们连续10年获得了A级纳税信用。” 江西怡隆工业设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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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5)渝05民终576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法定代表人:詹某某,执行董事。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法定代表人:付某,总经理。上诉人重庆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7民初274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查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本院委托,向上诉人重庆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上诉人重庆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后,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重庆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何 滢审 判 员 叶 芳审 判 员 肖 飒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法官助理 王慧杰书 记 员 高广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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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临安志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路政罚〔2025〕40959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临安志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盛某某执法部门: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7-21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06月30日11时37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37(新长西线)余杭方向K4+660检查时发现临安志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临安志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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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E贷”“商税快贷”……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深化银税数据共享,为当地企业和银行搭建“金融桥”,目前该市通过“银税互动”机制已发放贷款1366.4万元,惠及12户经营主体。 吉林省红星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深耕于轨道交通配套产品的制造业企业,纳税信用为A级。作为拥有17项专利的科创企业,近年来,致力于研发酚醛复合地板,经过多次改进后,新型地板以优异强化的效果被应用于多个地铁项目中。 “去年,我们业务量增加,业务成本随之加大,在产品交付之前,我们没办法快速回笼资金,导致资金周转不开。”该公司法人马淑英说,在了解到该公司的情况后,税务主动指导企业盘活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从提交申请到资金到账,只用了10个工作日,我们真切体会到良好信用带来的红利。” 据了解,该局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将银税数据共享作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的关键举措,通过打通税务、银行、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纳税数据直连授信”,让企业的纳税信用信息直接转化为银行信贷审批的“绿色通行证”,大幅提升了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过去办理贷款业务时,需要准备纳税信用证明等繁杂材料,审批时间可能要30个工作日。”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金融部总经理王大威介绍道,在“银税互动”机制下,银行可以借助与税务系统的数据互联,在平台即时调取企业的纳税信用记录,大幅缩短了审批流程,现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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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对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3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5〕1号)2025年7月18日(反垄断一司供稿)附件下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鲁市监行处字〔202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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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5)浙0421民初4974号原告:浙江嘉善某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善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蒋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屠洁扬,浙江思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沈磊,浙江思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顾某,女,汉族,1990年10月8日出生,住浙江省嘉善县,公民身份号码:XXX。被告:朱某甲,男,汉族,1992年1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嘉善县,公民身份号码:XXX。被告:梁某,男,汉族,1982年9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嘉善县,公民身份号码:XXX。被告:朱某乙,女,汉族,1982年7月28日出生,住浙江省嘉善县,公民身份号码:XXX。被告:嘉兴市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孟某。原告浙江嘉善某有限公司与被告顾某、朱某甲、梁某、朱某乙、嘉兴市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6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原、被告双方已自行和解,原告浙江嘉善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浙江嘉善某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且未损害他人利益,故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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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对潍坊金凯盛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涉嫌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10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1号)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2号)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3号)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4号) 2025年7月18日(反垄断一司供稿)附件下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1号).pdf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2号).pdf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3号).pdf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4〕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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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5)辽03民终145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负责人:孔某,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董某,女,汉族,住鞍山市千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某,辽宁恒彻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甲,男,汉族,住鞍山市千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某,辽宁恒彻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乙,女,汉族,住鞍山市铁西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某,辽宁恒彻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肖某,女,汉族,住鞍山市千山区。上诉人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董某、王某甲、王某乙,原审被告肖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5)辽0303民初1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6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平安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被上诉人董某、王某甲、王某乙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肖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平安某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5)辽0303民初122号民事判决,改判上诉人仅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并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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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等5家企业涉嫌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6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5〕5—9号)2025年7月18日 (反垄断一司供稿)附件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5〕5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5〕6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5〕7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5〕8号).pdf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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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研究出台了《南阳市2025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明确了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支撑基础、加强信用监管、拓展应用场景、聚焦专项工作等5大类、21项具体工作。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该市补充完善《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为全市信用信息归集提供依据;围绕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奖惩修复三个环节,以“综合+行业”信用评价为基础、以“分级分类+协同监管”为手段、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为支撑,深化信用监管机制。 在夯实支撑基础方面,该市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易贷”平台的改造升级,打造全市一站式融资服务“总门户”;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入驻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加强对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将履约信息实时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在加强信用监管方面,该市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实时向社会公示履约结果;开展自然人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研究建立该市企业“综合+行业”信用评价指引,推动实现全市范围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标准的相对统一;积极拓展监管范围,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领域达到70个以上;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服务能级,形成统一规划、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在拓展场景应用方面,该市提升“信用社区、信用街区、信用园区、信用景区”建设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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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5)浙02民初638号原告:浙江某牛科技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法定代表人:寿某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勇,杭州鼎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代理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邢剑杰,绍兴柯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代理师。被告:浙江某立科技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法定代表人:郑某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象山某信制衣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象山县。法定代表人:汪某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某牛科技公司与被告浙江某立科技公司、象山某信制衣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浙江某牛科技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某牛科技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浙江某牛科技公司负担。审 判 长 马 宁人民陪审员 李 蓓 军人民陪审员 皇甫晓宇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代书 记员 史 阳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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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94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东瑞和明(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1MA01RXQF3B违法行为类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7700B020违法事实:你单位是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72-1号住宅楼等22项)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2025年5月3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9.71m-10.11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现场检查时基坑支护施工完成,正在进行筏板施工,尚未回填,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东瑞和明(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2025年5月1日至5月30日未对支护结构顶部沉降位移、地面沉降进行施工监测,与该工程《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基坑支护设计》设计总说明(二)中第十章第1条要求不符,其提供的5月1日至30日的《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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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有主动披露政策,让我们及时补齐进口货物时漏报专利使用费所产生的税款,避免了对公司经营和信用造成影响。”6月25日,在位于河北省廊坊开发区的波森尾气系统(廊坊)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该公司商务部门经理董小虎告诉记者,主动披露业务的顺利办理,让企业切实享受到了容错红利和诚信红利。 波森尾气系统(廊坊)有限公司是一家德国独资企业,主要生产汽车工业用排气净化系统。不久前,该公司在申报一批进口货物时,因疏忽导致漏报进口环节专利使用费,后来在审计自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 “当时,我们特别着急,既担心被处罚,更担心企业信用被降级。”董小虎说,就在这时,该公司财务人员突然想到之前在廊坊海关了解到的主动披露制度,随即和廊坊海关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及时提交了主动披露报告。 针对该公司主动披露的问题,廊坊海关对涉及的报关数据逐一核实,认定符合主动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在企业补缴完税款时,还为其减免了3万余元的滞纳金。 “对于企业而言,比起3万余元的滞纳金,他们更看重的是让企业免于行政处罚。一旦信用降级,带来的损失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廊坊海关副关长程军介绍,作为一项容错管理措施,主动披露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后,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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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5)渝0111财保266号申请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足区。被申请人:杜某伟,男,住重庆市大足区。申请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杜某伟的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人以其自有资产作为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本案保全申请费1072.97元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缓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审判员 刘文胜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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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62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201161036225156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法事实:本机关于2025年6月6日对你单位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的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1803-6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施工过程中涉嫌存在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予以立案,开展调查。根据2025年6月6日对你单位委托代理人王天庆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你单位是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2024年2月21日,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该工程施工现场西侧一级配电柜引出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沿地明敷设未采取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条第1项的要求;2.该工程施工现场西侧配电箱采用木方临时支撑,安装不牢固,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8条的要求。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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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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