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 为持续深化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融资信用服务统一平台建设 (一)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市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将青岛市企业融资服务统一平台(“青融通”平台)作为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强化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的对接,纳入国家平台、省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原则上不再新建、保留其他地方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二)推动涉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平台与市惠企政策发布兑现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涉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资源和政策共享。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与平台系统对接。开展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融资服务“一网通办”,金融机构数据服务...
发布时间:
2025
-
04
-
23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防治并举、标本兼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主体,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和协同监管,构建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健全本地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
发布时间:
2025
-
04
-
21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 (2025年11月1日) 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既注重积极培育发展又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和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责任。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全面覆盖、顺畅运行的党组织体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建质量提...
发布时间:
2025
-
04
-
16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经2024年10月18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5年3月17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公布 2025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所称大型企业,是指中小企业以外的企业。 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依合同订立时的企业规模类型确定。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 第四条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支付主体负责、行业规范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原则,依法防范和治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 第五条...
发布时间:
2025
-
04
-
16
浏览次数:
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议事协调机构,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 《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5年版)》已经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目标,聚焦封关运作“一号工程”,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智慧海南”和“诚信海南”建设为抓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数字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奋勇争当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提出如下重点举措。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妥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
2025
-
04
-
15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2025年3月21日)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善政府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政府及其部门(含下属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融资、涉企收费等领域出现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评先评优。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作用,提升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水平。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二)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支持经营主体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管控信...
发布时间:
2025
-
04
-
02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合规工作对象。本意见所称贸易政策,是指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对制定的贸易政策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 (二)突出合规主体职责。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按照“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开展评估。多个单位联...
发布时间:
2025
-
03
-
31
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发布时间:
2025
-
03
-
24
浏览次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2025〕15号各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现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25年1月17日 (此件发至金融监管支局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部署,按照《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金发〔2024〕11号)、《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银发〔2024〕181号)、《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银保监发〔2022〕15号)有关要求,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发布时间:
2025
-
03
-
12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相关银行,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结合近年来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制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2月19日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制,以政...
发布时间:
2025
-
03
-
05
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1月1日)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
发布时间:
2025
-
02
-
26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异地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异地商会积极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政策,现就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异地商会登记体系 (一)严格依法登记。成立异地商会,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登记,坚持成熟一个、登记一个,不得一次大批量、成建制成立登记。要同步落实社会组织党建相关政策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直接登记和脱钩的异地商会可由工商联作为其行业管理部门,并应当在章程中予以载明。 (二)健全登记体系。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社会工作部门、工商联等,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异地商会登记工作的统筹指导,充分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按照“一地一会”、“地域相适”原则,明确异地商会登记层级和原籍地行政区域层级,建立健全层级清晰、结构合理、定位准确、功能互补的异地商会登记体系,为形成本地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合力打好基础。 二、严格异地商会登记审查 (三)落实审查职责。民政部门要会同社会工作、工商联等部门完善审查条件和程序,明确...
发布时间:
2025
-
02
-
18
浏览次数: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依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一)履行汇交义务。 地质资料汇交人应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汇交义务。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或所属专项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汇交人对汇交的地质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成果和原始地质资料分别按照《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附件1、2)规定的范围汇交。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套,其中数据库、软件和多媒体类只汇交电子文件。应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纸质件或电子文件,不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地质资料文件目录。 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汇交渠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中,石油、天然气、...
发布时间:
2025
-
02
-
12
浏览次数: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评价、公布、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在本省从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咨询服务、设备材料供应等活动的单位;主要从业人员是指从业单位从事上述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副总监理工程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有关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向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获取,以及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产生的,可以用于识别、分析、判断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相关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
发布时间:
2025
-
02
-
10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循序渐进...
发布时间:
2025
-
02
-
07
浏览次数: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2016年6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升航运资源全球配置能力,助力海洋强国、航运强国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高端航运服务水平,深化智慧绿色航运合作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航运发展环境,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深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国际经济、贸易、金融、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 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市总体工作部署,做好本行政区域推进上...
发布时间:
2025
-
02
-
05
浏览次数: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一部门关于修订印发《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统计局、消防救援支队,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工程检测、消防检测、造价咨询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我们对《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青建工〔2022〕34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青海省信访局青海省统计局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2024年9月14日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依法诚信建设经营,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
发布时间:
2025
-
01
-
21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耐心资本,注重发挥实效。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充分调动基金管理人积极性。遵循行业发展规律,加强政策制度协同,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找准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一)明确基金定位。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
发布时间:
2025
-
01
-
20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2月19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知识产权保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严格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活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知识产权损害国家利益、社...
发布时间:
2025
-
01
-
15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4年12月30日)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有所养,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科学预判、做好前瞻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促进,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主要目标是: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二、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一)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发布时间:
2025
-
01
-
1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