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各市(州)、兰州新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2月25日 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解决评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难的问题,预防和打击利用数子化手段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一、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公网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投标人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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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建设函〔2024〕10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水利部对《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进入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 1.电子邮件:63202571@mw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转包违法分包认定查处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2.传 真:010-63202571。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信封请注明“转包违法分包认定查处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4.联系电话:010-63202526/63202145。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12月27日附件: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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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库〔2024〕2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工作部署,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各有关方面对本需求标准的意见建议,请通过czbgkszfcgglc@163.com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附件: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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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4年12月22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pdf附件1-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pdf附件2-中央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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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计划》.pdf附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任务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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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字〔2024〕17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优化提升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标准,深化制度、技术、数据融合,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纠治制度规则滞后、主体责任不落实、交易壁垒难破除等顽瘴痼疾,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秩序。2025年6月底前,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制定出台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服务、多点分散评标、智能辅助评标等配套政策措施。2025年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标投标政策体系,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智慧化监管全领域覆盖。2026年年底前,招标投标全流程全链条制度机制基本完善,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二、重点任务(一)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推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工作,完善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优化招标投标交易程序,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合理规范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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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大数据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2月11日贵州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深化我省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一)加强制度规则建设1.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及时推进修订我省招标投标条例。加快完善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基本规则,建立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工程建设领域分行业制定全省统一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二)强化法规政策协同衔接3.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招标投标政策文件,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不得干涉招标人、投标人自主权,禁止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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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库〔2024〕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国管节能〔2021〕195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现就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二、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三、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有关保障工作。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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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2024〕16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数据资产潜能,防范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选取部分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以下统称试点单位),从2025年初至2026年底,组织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资〔2023〕14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将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试点探索有效的数据资产管理模式,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试点单位要建立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负责人、联系人,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困难请及时反馈。附件: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财政部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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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4〕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一)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详见附件2)。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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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库〔2024〕265号 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福建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优质优价采购,财政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与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要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对采购项目合理分类分包。鼓励采购人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后续专用耗材、升级服务费用等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报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信息化建设、耗材使用量大的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严格落实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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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落实落细,推进PPP新机制项目规范有序实施,按照《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等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PPP新机制规范实施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牵头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对本省(区、市)所有PPP新机制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全流程把关,指导督促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上,做好PPP新机制政策执行。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宣传,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方面深刻理解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等政策导向,严格按照PPP新机制要求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二、严格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PPP新机制项目应为具有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的使用者付费项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对拟在建设期提供政府投资支持的项目,要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明确政府投资支持资金来源、支持方式以及额度上限。对拟在运营期按规定补贴运营的项目,要按照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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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二、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统筹发展、运行监测、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职责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发展。推进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构建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体制,完善海事监管机制和模式。持续推进空管体制改革,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动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项目前瞻性谋划和统筹实施。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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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财购函〔2024〕754号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准编制采购文件,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一)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逐一确定采购标的对应的品目,所确定品目必须到最底级品目,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具体类别名称及代码。(二)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确定采购标的(或者主要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并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不得随意将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确定为未列明行业,因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错误,导致相关供应商未能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视同未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采购文件应明确该项目或者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在服务、工程项目采购中联合体各方应均为中小企业,在货物项目采购中其提供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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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基层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推进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交易,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全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xggzygl@163.com,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对接。感谢您的支持!附件:关于推进全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12月17日附件关于推进全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推进全省基层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交易,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严格交易事前管理1.认真履行项目前期手续。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交易前,应严格落实资金来源,依法依规履行项目赋码登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必要的前期手续。未落实资金来源及按规定履行项目前期手续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展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不予提供交易服务。2.严格预算控制价审核。需办理财政投资评审的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编制预算控制价。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造价能力的,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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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评标定标机制,提高定标质效,提升企业履约水平和工程建设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箱:ztbts@zjw.beijing.gov.cn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3.电话:010-55597913,010-55597791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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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企业〔2024〕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现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2月12日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关键路径。《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工信厅企业〔2020〕10号)印发以来,中小企业数字化进程明显加快,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体系化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等有机结合,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为抓手,“点线面”结合推进数字化改造,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深度赋能,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着力提升供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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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难题,有效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甘肃省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二、意见反馈方式(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请在信封上注明“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字样。(二)电子邮件:gfgzcfgc@163.com。(三)联系电话:0931-8929151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甘肃省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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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省财政厅采监处 齐鲁电话:0571-87057612 传真:0571-87056984电子邮箱:zjcztcjc@qq.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12月9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为巩固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夯实主体责任,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一)要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应按要求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审查和编制采购文件,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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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采购〔2024〕1583号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我们修订形成《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现予以印发,供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使用。示范文本具体内容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查阅下载。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反馈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我们将做好完善工作。 附件:1.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 2.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 3.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 4.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 5.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2024年版) 6.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 7.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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