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8
浏览次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环评编制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7
浏览次数: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市监网监字〔2025〕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24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全省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品牌,到2027年全省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 (一)提升实物消费质量 1.培育消费品工业优质品牌。面向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纺织服装、特色食品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强链重点(试点)项目建设,建立消费品牌评价机制,推广“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认定一批首件套电子产品。2027年年底打造“山东制造·齐鲁精品”400个左右。 2.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加快质量管理数字...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4
浏览次数: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营造一流信用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一)覆盖各类信用主体。强化邯郸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邯郸”)信息归集共享“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领域中涉及政府及其部门(含下属单位)、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和司法机关等各类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聚焦“十大工程”和“九大产业”,不断拓宽信息归集维度,推动更多特色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 (二)夯实信用数据基础。规范、细化信用信息报送程序,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信用邯郸”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按照公益性原则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规范信用信息处理程序,提高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信用主体信用建设 (一)加强政务信用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失信行...
发布时间:
2025
-
06
-
30
浏览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度体系,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精神,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保障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下同)的备案,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食品摊贩、小餐饮的许可审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实施。 第三条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以下统称“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工作。 市(州)级行政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结合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7
浏览次数: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儋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修订了《儋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儋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依法设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外省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实施信用管理,其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发布、管理适用本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商事企业法人执照,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活动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守法经营、...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6
浏览次数: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沙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政策文件:http://www.changsha.gov.cn/zfxxgk/zfwjk/gdwxtwj/202506/t20250620_11891927.html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5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市场 行为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6月12日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政策文件:https://slt.ah.gov.cn/public/21731/122931301.html 政策解读:https://slt.ah.gov.cn/public/21731/122931291.html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3
浏览次数: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采取针对性硬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严格监管品种试验,严把品种审定关口,严防同质化修饰性育种,坚决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快突破性新品种培育推广,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决定开展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在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将《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农业农村部 2025年5月16日 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严格监管品种试验,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试验资格,严把品种审定关口,提高审定标准,对来源不清数据不真实的一律不予审定,严防同质化修饰性育种,坚决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实质性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加快培育突破性新品种,强化重大品种示范推广,持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种质资源改良利用 (一)收集引进种质资源。常态化收集种质资源,...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0
浏览次数: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杭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进行调整优化的通知 杭建房发〔2025〕131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杭建房〔2023〕191号)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中企业得分总体情况及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对信用记分标准进行了调整优化,修订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2025版),现予以印发。 本记分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其后通过信用系统开展的信用信息记分均按照新标准执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政策文件:https://z.hangzhou.com.cn/2020/hzrmzfgb/content/content_9019169.html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9
浏览次数: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三张清单”的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三张清单”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5〕181号)要求,现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编制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信激励措施清单》《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措施清单》并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县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三张清单”,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三张清单”实施,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诚信。 附件:1.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信激励措施清单 2.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3.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措施清单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政策文件: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scjdglj/tzgg/content/post_658582.html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8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卫医急函〔2025〕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局、药监局: 现将《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5年5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7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粮发〔2025〕2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分行: 为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改革,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2025年5月30日(主动公开) 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省级财政和参与基金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为符合条件的粮食收购业务提供融资增信。 粮食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并从事小麦、稻谷、玉米等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 第三条 基金设立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封闭运行、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财银企协作、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参与各方共同应对、化解风险,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 第四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基金管理和审计相关工作,推动基金正常运作,定期调度贷款...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6
浏览次数: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市建筑业联合会,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城港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结合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活动中,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以下简称“建筑...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3
浏览次数: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京科发〔2025〕8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政府令〔2024〕3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交叉融合重点项目(课题)、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环境条件促进类项目等。 面上项目旨在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探索性的科学研究,为培育新的学科、产业生长点奠定理论基础。 交叉融合重点项目(课题)旨在鼓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解决综合性复杂问题。 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旨在支持已有较好国际合作基础,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1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 (2025年3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提高投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投资促进、服务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投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者间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入资金、实物、技术等的活动。 第三条 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原则,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投资促进模式,健全公平诚信、主动服务、规范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统筹全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研究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全局性、长远性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应...
发布时间:
2025
-
05
-
21
浏览次数:
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依靠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加速重构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估模型和风险分担机制,重塑信用贷款流程,有效缓解制约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融资难题,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按照“政府政策性引导、部门体系化推动、平台批量化推送、银行市场化决策”的原则,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是指贷款承办银行基于中小企业商业价值模型评价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为期三年(含)以内、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不包含不动产、准货币等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纳入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
发布时间:
2025
-
05
-
12
浏览次数: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年4月1日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敢作敢为、善作善成,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新征程上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未列入负面清单的领域,民营企业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格执法。 (三)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持续推行现场分散评标与远程分散评标。统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
2025
-
04
-
28
浏览次数: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 为持续深化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融资信用服务统一平台建设 (一)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市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将青岛市企业融资服务统一平台(“青融通”平台)作为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强化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的对接,纳入国家平台、省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原则上不再新建、保留其他地方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二)推动涉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平台与市惠企政策发布兑现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涉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资源和政策共享。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与平台系统对接。开展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融资服务“一网通办”,金融机构数据服务...
发布时间:
2025
-
04
-
23
浏览次数:
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议事协调机构,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 《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5年版)》已经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目标,聚焦封关运作“一号工程”,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智慧海南”和“诚信海南”建设为抓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数字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奋勇争当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提出如下重点举措。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妥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
2025
-
04
-
1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