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News
相关信息 / HOT NEWS
News

安徽锦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日期: 2026-03-06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26-03-06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安徽锦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台运政罚〔2026〕0442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安徽锦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李某某

执法部门: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3-0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 2026年03月06日09时45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8高速杜桥收费站道口检查时发现安徽锦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安徽锦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Copyright ©2025 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