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嘉兴市永恒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桐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34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嘉兴市永恒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王某某
执法部门:桐乡市消防救援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10-29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2026年09月09日,桐乡市消防救援局发现当事人嘉兴市永恒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嘉兴市永恒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各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