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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适用《办法》。  《办法》明确要加强监督管理,提出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应包含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情况,记录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粮食经营者增加抽查频次。 政策文件: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308/P020230824326730344315.pdf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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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的重要意义。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信用建设中具有表率作用,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要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通知》明确要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一是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要依托本级信用网站、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信访部门等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违约失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地方投诉专栏,及时调度各地受理投诉情况。支持各地探索依托本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立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专栏,归集辖区内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定期...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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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旅部消息,为进一步推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文旅部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任务包含四项工程16项举措。一是实施信用法治建设工程。夯实信用法治基础,完善信用配套制度,依法加强失信主体管理,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二是实施信用监管效能提升工程。健全信用标准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加强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健全信用监管区域协同机制。三是实施信用应用场景拓展工程。推广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经验,着力促进信用消费,推动信用融资服务创新,建立信用管理辅导咨询机制。四是实施信用建设筑基工程。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实施过程中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同推进“信用+”工程的良好氛围;加强权益保护,保障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加强监督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并研究制定激励政策。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日。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ls@mc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邮编:100020)。信...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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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1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与银行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渠道。四是营造良好环境。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大...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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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就要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意见》强调要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此外,还要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  《意见》明确要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以达到健全涉企收...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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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1年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东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东营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并不断完善信用评价平台系统,定期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取得良好成效社会效益。根据省住建厅《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企业信用工作有关规定,我们在借鉴先进城市信用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了《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多轮多层次分别征求了局内部有关科室、县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的意见后进行了若干次修改,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  二、开展信用评价的必要性  (一)“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放管服”改革必然进一步深入,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的有效抓手。当前建筑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形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同时,监理企业不正确履行监理责任,人员不规定到岗履职的问题,严重影响监理工作质量,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三)促进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市截至目前共有监理企业42家,其中,综合资质企业2家,甲级资质企业13家,乙级资质企业...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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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背景?  答:2022年1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我市粮食流通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同时废止。  问:《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含大豆、油料、食用植物油)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经营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企业。  问:《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共27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评价、信用修复、权利与救济等内容。  问:《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中的信息归集范围和方式是什么?  答: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粮食和储备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奖励信息,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产生的信用信息。  我市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修复,以及信用评价等工作通过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开展。  问:粮食企业信用评价的周期是什么?  答: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时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自...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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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规范社会信用评价,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9年6月,《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要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根据履职需要建立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对社会信用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综上所述,出台《办法》,规范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的需要,也是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需要,对于规范各行...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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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经营成本上涨、市场消费不振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仍存在政策获得感不强、流动性不足等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提振经营信心,持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为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举措,着力降成本、稳经营、减负担、优环境、拓空间、促发展,打造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  二是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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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推进试点示范”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昨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试点工作自2023年6月份启动实施,试点地区的选择主要以地市、区县为主,各地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推荐,每省份推荐的试点地区不超过2个。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通知指出,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行业组织等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深化诚信意识,增强信用工作的影响力,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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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现就《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制定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内容和亮点解读如下:  一、《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  《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粤消〔2021〕6号)于2021年3月16日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全省,并于同年5月1日起实施,从制度上完成了新型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基础构建。该《办法》对市场主体采用消防安全信用等级的管理办法,按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及后果严重程度,分为A、B、C、D四级。同时,与之相配套的“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平台”也已上线运行,用于采集分析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信息,评定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信息,办理信用案件。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广州市消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激励消防领域守信行为,完善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机制,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本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制定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一)国家层面的上位法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
发布时间: 2023 - 06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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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消息,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处近日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推进安徽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本办法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机制;第二部分是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第三部分是评价程序;第四部分是动态调整与信用修复;第五部分是评价结果应用。  本办法所称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市场主体。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信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和程序,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社会公众应用与监督的一种环境管理手段。  《办法》指出,根据信用等级评价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
发布时间: 2023 - 05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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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与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结合我省实际,食品生产处牵头制定了《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起草背景及依据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基于各类信用风险信息对企业违法失信的可能性进行研判。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是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有约9000家食品生产企业、3.5万家食品生产小作坊,数量大、种类多、覆盖面广,监管人员相对不足。以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赋能,归集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行政处罚、消费投诉信息重点经营者公示等信息,科学划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根据等级采取监管措施,有利于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把基层监管力量调配到刀刃上,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市监信发〔2021〕28号),参考总局2022年《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25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先行先试,制定本《办法》,待...
发布时间: 2023 - 0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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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本次《通知》是机制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今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13条,包含5部分内容,主要为:  一是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进一步强调思想和行动的统一,确保纠风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优化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  二是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明...
发布时间: 2023 - 0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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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绿色快递”获支持。  《措施》要求,要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指导寄递企业按照内件品类、运输方式等要求,合理确定快递包装,规范包装操作流程,通过规范作业减少前端收寄环节的过度包装。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加大低克重、高强度的纸箱和免胶纸箱推广力度,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塑料填充物的使用,在同城生鲜配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等。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引导,提出快递包装减量化要求。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支持快递企业通过向上游嵌入,提供收寄、包装一体化服务,逐步实现一次包装即可满足寄递需要。鼓励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要促进包装废弃物回收,在校园、社区等场所的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集中回收,推广利用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回收包装废弃物。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专业化回收设施。  《措施》强调,要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寄递企业进...
发布时间: 2023 - 05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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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航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根治欠薪十条措施,通过多种手段督导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此项民生工作。此次发布《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以“不能少一分、不能晚一秒”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增加了监理单位在受建设单位委托时的协助管理职责。除民航局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外,《通知》还明确了民航各监管局和质监机构的行业监管要求。  《通知》统筹了行政与质监资源,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统筹民航各监管局和质监机构等监管资源,将根治欠薪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不停航施工监管等工作相融合;民航各监管局和质监机构在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一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监管。  《通知》覆盖了民航专业和非专业工程,要求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对民航专业工程的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承担对局属单位建设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的部门管理职责。  《通知》参考飞行安全管理经验,应用了民航检查单模式,同步发布《民航专业工程和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参建单位自查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监管检查单》《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
发布时间: 2023 - 0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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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对《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52号)部分内容实施修改。  一、修改内容  (一)第(七)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周期由3个月修改为“1个月”。  (二)第(九)条信用等级修改为  房建:  A(优秀):105分以上(含),  B(良好):95—105分(含95),  C(一般):85—95分(含85);  D(较差):85分以下。  市政:  A(优秀):103分以上(含),  B(良好):88—103分(含88),  C(一般):85—88分(含85);  D(较差):85分以下。  E(差)。  (三)第(九)条信用等级直接降为E级的第2点,修改为“发生转包、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第(十)条第一款发生虽未亡人但社会影响比较恶劣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3个月”。  (五)第(十)条第二款发生一般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6个月”。  (六)第(十)条第三款发生较大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二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12个月”。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52号)同时废止。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实际情况...
发布时间: 2023 - 04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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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消息,民航局发布关于修订《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21〕16号)自2021年6月印发以来,在规范通用航空诚信经营评价、促进通用航空自律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结合2021年首次评价实践和行业发展新趋势新要求,从无人机企业评价、定级指标标准、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调整和优化。  《办法》适用于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经营许可证且在评价周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企业和部分无人机企业。  《办法》包括三部分: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评价的组织与实施;评价管理。诚信经营评价指标由企业违规经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失信惩戒、社会责任四个部分组成。原则上,传统通用航空企业评价应实现全覆盖。无人机企业重点对企业违规经营、失信惩戒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对象主要包括民航局批复的无人机试点企业、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企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相关无人机企业及民航地区管理局认为需要进行评价的其他无人机企业。  《办法》中明确,民航局于每年一季度组织开展上一年度的诚信经营评价,并于二季度发布评价结果。根据工作需要,民航局可以在评价周期内组织开展临时或者专项诚信经营评价。 政策文件:http://www.caac.gov.c...
发布时间: 2023 - 04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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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60亿元,推广“制惠贷”“园保贷”“天府科创贷”,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3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今年要聚焦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5项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文共有5个部分、17个方面改革举措,明确了今年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风向标”和“路线图”。  《工作要点》聚焦破难题、提信心,让市场环境更加宽松便利,强调对标先进地区,在改善营商环境上做文章。聚焦一件事、一次办,让政务服务环境更加高效便捷。聚焦快办事、办成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三化”水平,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聚焦优机制、强保障,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聚焦同城化、一体化,协同推进成渝双城“放管服”改革,深化“跨省通办”改革,扩大“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捷生活行动举措。  在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部分,《工作要点》提出将启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对全国首批50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举措和我省70...
发布时间: 2023 - 04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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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消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诚信自律,强化行业信用约束和信用监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本《办法》主要包括两部分:信用等级评定和评价结果及使用。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内依法设立、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办法》指出,信用评价结果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作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建议加强融资支持。对C级信用的企业:向社会披露有关信用信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建立部门联动响应和约束惩戒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办法》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作为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 政策文件: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fdcschg...
发布时间: 2023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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