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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此次综合整治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的企业;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为期半年的综合整治,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 2023 - 07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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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期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于当日正式上线。平台帮助家长甄别选择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确保交费安全、退费方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纳入首批10多万家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和学科、非学科),各地主管部门已完成对入驻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资金、人员、材料、场地、课程等信息的审核备案。同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推出“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提供全国统一校外培训官方购课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深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持续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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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积极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基础,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  根据《通知》,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建立或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努力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  记者了解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1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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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介绍了《意见》在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帮助民营企业破除隐性壁垒等方面的针对性举措。  李春临表示,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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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同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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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近日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登记备案电子系统填报邮寄地址、传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均无法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的,中基协以公告形式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送情况报告。逾期未报告的,中基协即认定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  《指引》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  同时,因失联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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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迅速响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蓝天”行动方案,并及时启动实施。  2023年“蓝天”行动重点包括严格落实商标代理新规,持续强化专利商标代理整治,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代理行为,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多元共治格局等内容。围绕重点任务,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黑龙江、江苏、宁夏等地将商标代理新规作为知识产权宣传周、培训及调研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并同步开展专题解读。天津、内蒙古等地加大对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的企业排查力度,全面筛查是否存在无资质代理行为。江苏、广西等地积极会同司法、网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加强与科技、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完善与周边地区的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监管合力。辽宁、山西、山东、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在严格落实国家层面信用监管规定的同时,结合本地区信用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信用监管举措,确保信用赋能监管成效落地。福建、西藏等地继续完善代理机构“白名单”制度,正向引导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江苏重点加大对新成立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浙江组织行业专家对代理机构撰写文件进行抽查评查,从机构成长源头和...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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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手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手法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手法二: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XX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者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创建所谓“XX监管部门会议室”,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  手法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消费者并骗取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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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论坛活动乱象的清理整治。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一些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或通过论坛活动形式实施诈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有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虚假宣传、违规评奖、违规收费等乱象;个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缺乏实效等问题,亟待进行整治规范。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清理、严肃整治、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入治理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打击论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论坛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实现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各类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重点清理整治以下7种情形:打着官方旗号、假冒正规组织名义举办的各类“山寨”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的论...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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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  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具体来看,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者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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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阶段性总结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部署下阶段工作,推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自2021年10月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各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7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048.15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17.8亿元,其中,今年1~5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84.62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59亿元。同时,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2022年共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7813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合计155亿元,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深圳市七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领导小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凝聚更强合力,务求长治长效,在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打击...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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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创新,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提出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注重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重难点问题,强化规则引领,促进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相较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扩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  二是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根据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等予以完善细化,增强规则的指引性、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如完善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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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曝光5起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以期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记者了解到,这5起案例分别为:四川安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广州市格霖体育休闲运动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重庆趣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徐某及上海恒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目前,涉事主体均已受到法律惩罚。  上述典型案例多与企业核心信息非法披露有关。在四川安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重庆趣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受利益驱使,与他人相互勾结,将其掌握的技术信息非法披露给他人使用。徐某及上海恒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中,不法个人收受财物,将招标文件里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在广州市格霖体育休闲运动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员工跳槽成为商业秘密外泄的主要风险点。一些员工在离职时擅自打印并带走相关机密技术文件;更有甚者,在掌握了关键信息后另起炉灶,设立同类型公司,成为“老东家”的竞争对手。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连续多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2022年共查处...
发布时间: 2023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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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6月~12月,在全国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行动将通过加强风险动态监测、集中指导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分类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督促企业妥善化解基层欠薪矛盾隐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按照《通知》部署,6月中旬~7月中旬,相关部门要以欠薪风险为重点,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结合企业缴税、缴费、还贷、物流等数据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力争将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月下旬~8月中旬,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与工会开展“要约行动”。引导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定且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分配、育龄职工弹性工作方式等进行集体协商。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职工重点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努力稳定工作岗位。以货运、网约车、网约配送等行业的头部平台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定期就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在线时长、派单量、极端天气补贴等开展协商,明确...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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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从2023年6月中旬~12月中旬,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在日前召开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持续深化打击整治成效,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露头就打”局面初步形成。但与此同时,打击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仍面临复杂局面,一些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相互交织,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变换手法开展活动,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对各类重点非法社会组织严打严惩,坚决防止其反弹回潮、滋生蔓延。  这次会议明确,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合力。一要做好信息收集研判,确保线索精准,根据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强化线索排查和信息情报收集;二要强化联合整治举措,各部门要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处置力度,进一步压缩、遏制其活动空间,形成强大打击合力;三要严厉打击违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大力提升震慑效应;四要压实各方责任,切断非法社会组织的“营养”来源,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五要健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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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一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会议强调,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随着前期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物价就业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同时,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贸易投资放缓等,直接影响我国经济恢复进程。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会议围绕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四个方面,研究提出了一批政策措施。会议强调,具备条件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出台、抓紧实施,同时加强政策措施的储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  会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做好融资...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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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等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解决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问题,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执法服务、加大法律援助,推动政策法规知悉度更高、企业用工更规范,农民工权益维护力度更大、法律服务可及性更强,促进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更好维护。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宣传周活动,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到新开企业和项目工地开展法治讲座。要畅通维权渠道,鼓励设立农民工流动工作站(岗),加快建设一站式综合维权窗口,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构建“信、访、网、电”多渠道维权投诉体系。要做好执法服务,组织开展“执法服务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加强相关业务知识辅导培训。要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根据需要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要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各地打造“不欠薪城市”“不欠薪企业”“不欠薪项目”,开展“最美农民工”选树活动。及时排查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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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袁达介绍,近年来,各部门、各地方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一,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出台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二,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要素资源畅通流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连续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成立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和项目的困难问题。  第三,坚决破除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修订《反垄断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完善社...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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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  据悉,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于6月启动,试点地区选择主要以地市、区县为主。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  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鼓励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信用惠民便企,优化消费体验,打造放心消费信用环境;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与金融、信用保险、大数据管理等机构加强协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创新应用场景。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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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在会上介绍,目前已初步构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截至2023年4月,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1.5万家次,处理162.9万家次,追回医保资金805亿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首要任务。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联合多部门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治理、日常监管等手段,推动形成了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蒋成嘉介绍,近年来已经累计派出国家飞行检查组184组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84家,查处涉嫌违法违规资金43.5亿元,发挥了飞行检查独特优势,强化监管精准性。  “公安部联合医保、卫健等部门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人郑翔介绍,2022年全国共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2682起,累计追缴医保基金10.7亿余元,联合惩处医药机构299个。  在推动智能监控常态化方面,医保智能监控是破解监管痛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智能监控的推广应用,可以实现医院前端提醒、经办端事中审核、行政端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防控。2022年,全国通过智能监控拒付和追回医保资金38.5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守住医保基金的安全底线,2023年,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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