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地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要认真履行《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港口国监管体系,提高打击非法捕捞能力,展现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 据介绍,《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是近年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2025年4月16日,中国正式加入《协定》。《意见》的发布为做好《协定》实施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渔业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零容忍”打击非法捕捞,主动履行港口国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渔业治理,强化渔业执法国际合作。要坚持以依法治渔、依港管渔、防惩并举、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协定》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严格实施进港审查,公布指定港口名单,明确管控船舶范围,实施船舶进港报告,拒绝非法船舶进港。规范开展港口国检查,依规抽检进港船舶,公正开展船舶检查,规范提供在港服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提升履约监管能力,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加强涉渔中国籍船舶管理,保障船舶合法权益。强化各项支撑保障,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港口国监管能力,加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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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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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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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农业农村部名义,假借农业农村现代化投资建设等名义,通过所谓的“中国三农”App等线上渠道和线下拉人头等方式面向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期间伪造农业农村部文件、仿刻农业农村部公章、冒充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骗取群众信任,并向群众承诺定期分红或到期返还收益,骗取群众钱款。 对此,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公众作出如下风险提示:农业农村部从未以制发文件、派出人员等形式参与或推广“中国三农”App等投资收益类活动,相关文件和公章均非我部正式印发的文件或合规使用的印章,“中国三农”App及其相关网址和相关组织人员,均与农业农村部无任何关联,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当前,乡村振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群众知晓,农业农村部不会面向群众借用或征用资金,不会面向群众开展投资理财活动,不会通过发文件、派人员等方式诱导群众参与各类投资理财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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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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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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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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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强调,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地方通过新设或纳入现有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方式,分担消费信贷风险,开展重点领域消费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和商家合作开发适合服务消费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商家优惠”组合拳。 《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促进民生改善和消费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措施》提出5方面19条具体任务措施。 一是培育服务消费促进平台,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开展“服务消费季”活动,打造服务消费热点。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促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二是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提升文化娱乐、体育、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供给水平,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激发服务消费新增量,吸引更多境外人员入境消费,扩展数字服务消费。 四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服务消费领域经营主体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可持续支持服务消费。 五是健全统计监测制度,优化服务消费统计方法,创新开展服务消费监测分析。 《政策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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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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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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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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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发布金融业“为民办实事”举措范例、年度受欢迎的金融教育作品等。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围绕“为民办实事,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营销行为,强化适当性管理;抵制非法中介,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财产安全”等四方面,汇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媒体等多方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分人群、有侧重的金融教育宣传。通过为期一周的活动,向群众集中解读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服务保障民生的政策和举措,在面对面交流互动中深入了解群众金融需求和关心关注问题,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做好金融便民利民惠民文章,让金融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期间,金融管理部门将同步组织开展“风险提示送上门”行动,制作通俗易懂的金融风险提示内容、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警示案例,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各种方式,将金融知识和防非反诈常识送至家家户户,充分发挥金融教育预防性保护作用,帮助群众明辨风险、远离侵害、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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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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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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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高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保障电子单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货物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机构和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认可、使用电子单证,提升业务应用数字化水平,促进行业提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电子单证特点,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支付方式开展跨境支付,积极稳妥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通过可靠的电子单证系统从事电子单证的签发、存储、变更、转换、转让、质押、流转等活动。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业务流程,支持相关方在签发时确认电子单证信息,防范电子单证记载货物信息与实际货物信息不符的风险。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技术措施,持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处置异常情形。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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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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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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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范网上新闻传播秩序,督促网站平台强化新闻信息内容管理,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假冒仿冒新闻单位。新浪微博账号“黑龙江新闻观察网”“互联网新闻网”、微信视频号“直播忻州”、百度百家号“上游皖观察”、今日头条号“时代之声”等1200余个账号,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信息中使用与新闻单位相同或相似内容,违规发布新闻信息。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禁言。 2.违规开展新闻采编。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注册“瞭新社”矩阵账号,以“通讯员”“记者”名义进行新闻采访报道,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冒用新闻栏目照片。微信公众号“天津百晓圈子”“天津老刘”等20余个账号长期发布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标题党”文章,在文中冒用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等栏目主持人照片,混淆公众视听,扰乱网上传播秩序。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4.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金融界”“中访网”“全球财说”等46个公众账号,使用“标题党”、夸张词汇发布涉企虚假不实新闻,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禁言。 网信部门将持续加大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整治力度,依法从严处置问题突出的平台和账号,大力营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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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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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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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长,银发经济迎来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养老服务消费中一些“坑老”“骗老”行为和不良营商手法时有出现。为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切实减少养老服务消费侵权事件,全国老龄办、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特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树立安全消费意识。倡导老年消费者积极了解国家消费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掌握消费者所享有的安全保障权、公平交易权等9项基本权利,提高自身科学、安全的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牢固树立消费安全意识,避免消费陷阱,确保人身、财产、个人信息等方面安全。 二是谨慎选择养老服务机构。一些组织未经登记打着养老服务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这类经营主体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方便消费者查询,民政部开通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网址链接:https://yanglao.mca.gov.cn/#/homePage),消费者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或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规范签订服务合同。老年消费者在缴纳养老服务费用前,应与养老服务经营者签订正规合同,特别是关注涉及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周期、服务收费等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四是理性支付服务费用。老年消费者在支付服务费用时,应注意缴费安全,通过正规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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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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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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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规范推广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应用、丰富食品信息展示形式、提升消费者体验,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行业数字化与绿色转型。 据了解,《公告》在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数字标签的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此前表示,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随着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需求提升,消费者更加注重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而食品数字标签是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展示标签信息,相较传统标签,没有标示版面限制,更加符合绿色发展理念。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读取数字标签,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方式,大幅提升识读标签信息的体验感和便利性。 《公告》指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如受实体标签版面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相关信息的客观、科学,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但《公告》强调,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 为保障消费者购买体验和知情权,《公告》还指出数字标签标示内容应清晰、醒目、易识读,避免重叠、堆积,不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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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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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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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破解无人机禁飞、限高等限制进行的“黑飞”行为时有发生。针对无人机“黑飞”行为,特别是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黑客行为,全国公安网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遏制非法活动扩散蔓延。9月1日,公安部公布3起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黑客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浙江衢州公安机关侦破陈某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衢州公安网安部门查明,2020年2月以来,陈某强非法提供无人机禁飞破解服务,谋取非法利益。2024年6月,浙江衢州公安机关将陈某强抓获,查获作案电脑1台、无人机10余台,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200余台,非法获利共计10万余元。 山东临沂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玲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临沂公安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月以来,张某玲利用非法获取的无人机破解程序,破坏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谋取非法利益。2024年4月,临沂公安机关将张某玲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10余台,非法获利共计6000余元。 四川成都公安机关侦破陈某平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成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9月以来,陈某平多次向无人机生产公司谎报无人机丢失,利用有关服务条款漏洞获取新机后,将因报丢而被锁定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进行非法破解并销售,谋取非法利益。2024年9月,成都公安机关将陈某平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5台,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 公安部网安局提示,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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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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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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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期62天的2025年铁路暑运落下帷幕。暑运期间,全国铁路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站车治安管理,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旅客安全出行。 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密切关注客流、天气变化,紧盯重点车站、列车、时间、环节,会同铁路部门及地方单位补强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完善“潮汐”警务机制,科学调配警力,加强车站、列车巡逻检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厉打击霸座、猥亵等违法行为。联合铁路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实行检查、反馈、整改等闭环管理。督促车站适时增加安检人员、设备,保证安检质量,提高通行率。北京铁路公安处联合16个车站及站区商铺织密网格化防控体系,挤压违法行为活动空间。南京、济南、银川等铁路公安处通过“对抗式”“闯关”检查,加大安检督导力度。太原铁路公安处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太原市交通局开展5轮次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00余起,教育处罚违规拉客驾驶员100余人。 各地铁路警方还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加强分析研判,完善接处警、调查摸排及配合机制,组织“铁鹰”小分队进站上车,共破获“盗抢骗”案件152起,抓获嫌疑人148人。8月21日,长沙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铁鹰”小分队在G6113次列车上,及时将盗窃旅客背包内1000元现金的嫌疑人王某抓获。8月26日,石家庄铁路公安处“铁鹰”小分队紧跟重点嫌疑人不放,辗转5趟旅客列车,跨越5个省,历经15小时,当嫌疑人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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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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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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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成果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涵盖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建设任务、成果应用、保障措施四大部分,为电力行业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原则,推动信用理念、制度、手段与电力行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深度融合,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新格局。 在加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意见》从四方面明确核心任务。一是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支持电力企业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管控信用风险,鼓励涉外企业参与国际商务信用认证,力争2030年各电力集团型企业80%以上所属企业完成行业信用评价,并构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鼓励企业主动提供信用信息,对涉电力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汇总建立市场主体完整信用档案;三是优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升级“信用电力”与“电力征信”平台功能,推动其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内部系统深度对接,同时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追溯与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引导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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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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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农村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地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要认真履行《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港口国监管体系,提高打击非法捕捞能力,展现我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 《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渔业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零容忍”打击非法捕捞,主动履行港口国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渔业治理,强化渔业执法国际合作。要坚持以依法治渔、依港管渔、防惩并举、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协定》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严格实施进港审查,公布指定港口名单,明确管控船舶范围,实施船舶进港报告,拒绝非法船舶进港。规范开展港口国检查,依规抽检进港船舶,公正开展船舶检查,规范提供在港服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提升履约监管能力,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加强涉渔中国籍船舶管理,保障船舶合法权益。强化各项支撑保障,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港口国监管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为各地加强涉渔外国籍船舶港口国检查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 《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是近年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2025年4月16日,中国正式加入《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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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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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6件,积极回应数据权属认定、数据产品利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建立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等基础制度作出总体部署。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理涉数据类案件情况怎样? “全国法院审理的涉数据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2024年一审审结此类案件数为2021年的两倍;而且,由于数据具有十分复杂的经济和法律特征,涉数据类案件类型新、审理难度大,裁判结果备受社会关注。”该负责人说,最高法和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机制,支撑和服务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该负责人说,各级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妥善处理涉及人格权、财产权等数据纠纷,遏制侵权行为;准确适用著作权法,对于构成汇编作品或者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依法予以有效保护;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综合考量被诉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是否损害竞争秩序、是否阻碍技术进步等要素,依法认定数据收集、获取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中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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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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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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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交通运输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介绍说,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聚焦实施主体,《办法》主要针对部级层面工作,交通运输部将对符合实施条件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中央企业,从严从紧从快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地市级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二是加强警示通报,《办法》增加了“点对点”提示函的内容,对于发生影响特别恶劣事故的或连续发生事故的,交通运输部将对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中央企业发送提示函,并视情通报省级人民政府或抄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三是强化约谈工作,《办法》结合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对发生重特大涉险事故的、较大事故连续多发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并按要求公开。 四是及时挂牌督办,《办法》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对警示、约谈提出需要限时整改、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的,造成重大社会舆情的,发生性质恶劣较大事故的及时挂牌督办。《办法》还明确了交通运输部要公开挂牌督办情况,确保整改效果。 李颖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持续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等各项措施,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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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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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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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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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15条具体措施,发挥金融力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三部门提出的举措,涉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 通知提出,要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扩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各地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林业数据库和交易流转平台等。 根据通知,三部门将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对接,优化贷款审批手续;聚焦“三北”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满足林下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冷链保鲜和物流等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通知要求,要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林业领域资金支持;探索构建包括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森林保险产品体系;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金融支持林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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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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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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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发布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10月9日起实施。 《暂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共十八条,聚焦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出现的问题与风险隐患,从以下方面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界定营销范围。明确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营销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对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经纪或者期货交易咨询服务进行商业性宣传推介的活动。 强化营销内容审核。要求期货公司对营销内容进行统一审核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不得发布、转载未经公司统一审核的营销内容,并对互联网营销活动全流程留痕等。 明确营销制度与部门。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营销内部管理制度,纳入合规管理体系;应当在总部设置或指定具体部门统一管理互联网营销活动。 加强营销人员与账号管理。要求开展营销活动的人员应为获得期货公司授权并统一管理的期货从业人员,公司应当强化培训、监督和检查,对各类营销账号统一管理。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要求期货公司加强事前评估,依法审慎选择第三方机构并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协议内容和禁止性行为;规范向第三方机构支付费用等。 加大客户保护力度。要求期货公司加强风险提示和回访,公示手续费收取标准并不得高于公示标准收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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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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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突出“扶优限劣”、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等部署,中国证监会修改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 《规定》于6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总体认同。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规定》。 此次修改的总体思路,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对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性突出监管目标,校正行业机构定位、提升治理水平,发挥好监管“指挥棒”作用。二是保持总体稳定。现行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框架总体成熟,此次修改立足局部完善、适度优化,不对既有评价体系进行重大调整。三是加强统筹协调。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梳理整合专项评价指标,避免重复报送、减轻行业负担。 本次修改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主的规定内容相适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在业务加分、专项评价设置等方面突出这一导向。二是引导证券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经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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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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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平台企业已经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报送了基本信息。对于个别尚未报送基本信息的平台企业,税务部门将开展宣传辅导和约谈提醒。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明确,平台企业要在今年7月首次报送包括平台域名、业务类型、相关运营主体名称等在内的自身基本信息。上述规定公布后,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制发了相关配套操作公告,开展多轮次平台企业摸底,形成应报送平台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相关政策发布后,各地税务机关“点对点”做好宣传辅导,对“报什么”“怎么报”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提供安全、保密、可靠、便捷的信息报送渠道,健全涉税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涉税数据安全。“目前各类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响应,平台基本信息首次报送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10月,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目前税务部门已辅导平台企业在试报过程中掌握统一的报送口径、标准和方法,为首次涉税信息报送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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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民政等部门深入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排查打击整治工作,成功侦破一批主要针对老年群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大案要案,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日前,公安部公布5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王某等人以销售墓地返利为名非法集资 2016年至2019年,王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某殡葬服务公司名义,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1年期为例,客户购买该公司墓地满1年后,如愿意退还墓地,公司将以购置金的8%—15%向购买人支付利息,并返还全部本金。截至案发,王某等人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王某等11人抓获归案。202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2:李某等人以“医养结合”为名非法集资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养老产业公司,打着“医养结合”的幌子,以出售消费卡、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消费卡模式为:出资人购买消费卡后,公司按照其出资金额的1.2倍对消费卡进行充值,消费卡可在公司关联的医院、养老院使用,两年期满后出资人可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如未产生消费将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还。内部增资扩股模式为:公司以每股1元—1.2元不等的价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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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二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此次会议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金融消费投诉情况,研究讨论了金融消费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以及近期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安排等。 会议强调,金融监管总局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做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会商研判投诉形势,对金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重点领域问题开展协同治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推动形成金融消费环境治理工作合力,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强化风险提示和集中整治;集约、高效开展9月金融教育宣传活动,采取有效的金融教育宣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共治,切实发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效,推动金融消保和投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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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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