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共34条,重点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旨在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企业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确定各级管理事权。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突出总部管理责任。细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要求,要求总部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三是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仓储及配送中心、门店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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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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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截至2025年6月末,各地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累计走访超过9000万户小微经营主体,银行对“推荐清单”内经营主体新增授信23.6万亿元,新发放贷款17.8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比32.8%。 2024年10月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地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区县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五项标准”,对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进行深入摸排推送,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精准融资对接。 据介绍,机制运行中,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既关注走访的覆盖率,也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支持,单列外贸板块,加大对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资源倾斜;既关注融资问题,也注重解决小微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问题,开展一系列助企帮扶工作,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带动提升营商环境。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高效摸排融资需求,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帮助小微经营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发展动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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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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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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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建立健全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印发了《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检查、处罚、恢复处置、退出等监管规定,实现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标准统一,为金融市场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运营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中国证监会持续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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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对“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机制”进行详细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2025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全系统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3.9万批次,对6.9万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封存、召回;全国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 今年6月,国务院食安委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已经上线,是畅通知情人举报违法线索的重要渠道。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内部知情人主要包括:内部人员,指与生产经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相关知情人,指离职未满一年的前员工、业务合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等等。同时,鼓励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合作且熟悉内部情况的人员参与监督,让“内部视角”成为安全防线的重要补充。 鼓励举报4类违法违规线索:第一是“人的违规”,比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人为篡改生产日期等;第二是“物的风险”,比如使用过期原料、非法添加等;第三是“环境隐患”,比如生产场所卫生不达标、存储条件违规等;第四是“管理漏洞”,比如伪造检测报告问题暴露出的管理制度缺陷。 那么该如何保障举报人权益?为了让知情人敢举报、愿举报,将采取以下项措施:第一,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系统支持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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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自今年7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聚焦手提式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洒水喷头、防火门等20余种与社会公众安全和灭火救援成效关联密切的产品,覆盖生产、流通、使用、认证检验等领域。生产领域紧盯产业聚集区和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流通领域强化产品销售集中区和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使用领域重点关注人员密集场所;认证检验领域严查自愿性产品认证机构、获得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部署了压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全领域重点监管、规范认证检验机构从业行为、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六个方面16项主要任务,力求通过整治工作,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关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构建完善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增量,全面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因地制宜部署整治工作,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要将此次整治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主要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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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7月28日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共五部分十六条,就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依法认定帮信犯罪、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坚持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帮信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有效解决了法律适用和司法认定不统一的问题。在涉“两卡”帮信犯罪案件中,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等,是否达到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相关信息网络犯罪的入罪标准,防止仅依据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情节严重”一项情形,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避免客观归罪。 为更好适应涉“两卡”犯罪的形势变化,《意见》对《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和相关会议纪要规定的涉“两卡”犯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进行了整合调整,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将原规定的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明确为出售、出租本人三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同时,针对当前涉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新情况,还将原规定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电话卡20张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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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日前公布十起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案例。这是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等。 这十起典型案例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倒卖医保药品案;山东省德州市徐庄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重庆市大足区边桥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钱育才诊所倒卖医保药品案;贵州省龙里县高沟卫生室倒卖医保药品案;河南省南阳市祥和大药房倒卖医保药品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永丰医药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案;浙江省杭州市参保人吴某、韩某非法倒卖医保药品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参保人王某、集贤县双福医药公司紫玉分店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案;福建省泉州市参保人杨某倒卖医保药品案。 十起典型案例中,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共72个药品追溯码出现重复结算。经医保部门现场检查,该服务站执业医师苏某、护士张某、中医医师曹某多次从参保人手中低价购买医保药品再在该服务站销售。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超530亿条。 值得注意的是,除医药机构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外,典型案例中还涉及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的情况。如浙江省杭州市参保人吴某持本人及其母亲医保凭证,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在杭州多家药店、诊所、医院使用医保超量配取27种药品,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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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网站日前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5—2026年)的通知》。 据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试点地区基本条件方面,通知明确,以市(地、州、盟)、县(市、区)为主,遴选一批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通知提出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创新信用监管制度。探索推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拓展“信用+”创新实践,完善信用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探索本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夯实信用法治基础。 二是推行信用承诺管理。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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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23日从公安部获悉:“十四五”时期,全国公安机关不断推进“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化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业务“全国通办”,近1亿人次群众享受异地办证便利。 驾驶证“全国通考”、小客车登记“一证通办”、驾驶证行驶证电子化等60余项交管便民措施全面落地,惠及群众60多亿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1000多亿元。目前全国已有1亿多机动车车主申领了电子行驶证、3亿多名驾驶人申领了电子驾驶证。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各类公安政务服务应用,面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的“一网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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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自2025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底,联合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要求,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禁止超标装载运输违法车辆上路通行,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坚决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促进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中,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方面,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强化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周边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执法检查,严查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行为,严禁使用临时号牌挂车运输乘用车。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违法车辆纳入高风险车辆清单,实施重点拦查教育。要在执法中加强车辆运输车违法信息的核查,核实并采集装载单位、运输企业以及运载乘用车品牌等信息。 《方案》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整车物流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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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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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会上出现以“快速致富”“无需偿还债务”为诱饵的“职业背债”骗局,部分消费者因轻信此类虚假宣传陷入困境。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远离“职业背债”陷阱。 “职业背债”陷阱主要有以下套路: 虚假宣传引诱。以“无需还款即可获得高额回报”“只需贡献自己征信”“短时间轻松获得高额酬劳”“不用本人偿还债务”等话术为诱饵,吸引目标人群。 伪造材料骗贷。制作虚假职业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料,将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人包装成“优质客户”,骗取银行贷款。 抽取高额分成。获取银行贷款后,不法分子抽取高额分成,将相关债务和风险全部转嫁给背债人承担。 一旦成为“职业背债人”,将面临诸多风险隐患: 一是承担高额债务。背债人作为借款人,需依法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偿还将面临催收、罚息,甚至被起诉。从实际案例看,背债人到手的“背债费”只是贷款金额的一部分,大量资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员瓜分,而背债人却要背负远超自身所得的债务。 二是个人信用受损。一旦背债人无力偿还贷款,个人征信将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未来获取正规金融服务,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出行、就业等正常生活将受到限制。 三是法律风险极高。协助伪造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等刑事犯罪,沦为不法分子的共犯,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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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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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据悉,为持续完善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规则体系,推动资本市场经营主体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会计实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会计类第5号》。 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关键基础性信息,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至关重要。会计准则是会计信息生成的基本依据,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对于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尤为关键。 “近年来,资本市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经营主体准确理解并一致有效执行会计准则提出了挑战。”证监会表示,为加强制度供给、明确监管要求,防范经营主体利用会计准则专业判断空间实施财务造假,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及时收集整理了近期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会计问题,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会计类第5号》。 据证监会介绍,《会计类第5号》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或补充规定,而是在准则规定范畴内针对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如何执行会计准则予以指导,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 《会计类第5号》共涉及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等8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会计类第5号》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最新实践,指导各类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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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座谈会,部署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作。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产品价格监测、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缩短供应商货款账期等工作,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缺陷调查;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汽车产业提质升级,建立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交流会商机制,积极听取问题、建议和诉求反映。 会议还提出,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电耗限值、电池回收利用安全等标准,引导企业深化科技创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合法、公平、诚信、正当、有序的行业竞争,共同抵制“网络水军”“黑公关”等网络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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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部门持续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短视频服务平台以及提供短视频功能的平台从深从细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依约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持续净化短视频内容生态。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万事顺遂1未来可期”等账号编造剧本虚假摆拍,利用公众善意违规营销。哔哩哔哩账号“万事顺遂1未来可期”、快手账号“农村姐妹”等,批量编造发布“全家身患重病”“被家庭抛弃”等同质化不实内容,打造悲情人设;小红书账号“Y鲜生”“大姐荔枝园”等打着“助农”“扶贫”名义,编造悲情剧本引流营销;抖音账号“卤味*老板”摆拍不实内容,打造“好人有好报”人设,借公众善意收割流量谋取利益。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禁言。 2.“是小念哦”等账号散布不实信息,恶意扰乱社会秩序。抖音账号“是小念哦”自导自演“在成都自杀去世,生前遭勒索”等虚假信息,误导网民关注和讨论;小红书账号“商业交易税费咨询冰老师”、快手账号“QQ秀丽东方”等,恶意编造散布虚假火灾警情通报、洪水灾害等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李子”等账号编造虚假人设,虚夸经历资历引流营销。小红书账号“李子”“强少(可合作创业)”“黎江bb”通过自我包装、作秀等手段,编造“社会名流”“成功人士”等虚假人设和情节,虚夸“爽剧”经历,收割流量牟取利益;快手账号“济南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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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助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制定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四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行为。明确业务范围、业务比例、经营区域、可收购资产范围等事项,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服务地方。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追偿、对外转让等不良资产处置行为。划定经营红线,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从事约定本金保障和固定收益承诺或者要求转让方承担回购义务、帮助金融机构等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为融资平台提供融资通道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经营行为。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集中度风险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单一客户和同一集团客户的股权、债权等投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10%、15%。明确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优质流动资产应当不低于未来30天内的净资金流出。明确关联交易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债权余额不得超过自身上季末净资产的50%。规范外部融资,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倍,防范风险外溢。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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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旨在展现人民法院守护大气环境、助力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促使机动车检测行业合法依规经营,助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据介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把控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重要关口,其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判断机动车排放是否符合环保标准的直接依据。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机动车达标排放的“守门人”,对于推动移动污染源减排、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机动车检验机构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则从环境的保护者变为环境污染的放任者。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机动车排放检验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一起刑事案件——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该案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相关行为人提供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某某系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检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告人陈某、黄某某系该公司管理人员。2022年12月起,为提升公司效益,陈某某联系购买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模拟器,并安排陈某购买尾气排放作弊软件安装在环检电脑上。通过使用OBD模拟器代替真实的车辆诊断仪进行检测,以及通过尾气排放作弊软件减少尾气收集比例等手段,某检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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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号“网信中国”日前消息,网信部门大力整治假冒仿冒“自媒体”账号。 中央网信办称,近期,一些网络账号以“XX报”“XX新闻”“XX文旅推荐官”“XX官方直播间”为名假冒仿冒新闻媒体、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虚假宣传、售卖假货,扰乱社会秩序。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一批假冒仿冒账号,督促重点平台加强账号审核、畅通举报渠道、深入自查自纠,累计处置违规账号3008个。 中央网信办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动态新闻”“上海午报”等账号仿冒新闻媒体名称、标识,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2.“安徽省教育考试招生院”等账号假冒教育招生部门官方名称,为涉考涉招培训、咨询业务违规引流,严重干扰招生考试秩序。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日照文旅推荐官”等账号未获相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授权,账号名称仿冒地方文旅官方认证账号,误导公众。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禁言、暂停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 4.“邮政精选”等账号名称、头像、简介、背景图中含有“邮政”元素,未经授权利用“中国邮政”品牌和邮政机构的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引流带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网络生态。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禁言、暂停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 中央网信办表示,下一步,网信部门将继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严格落实《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自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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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起,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整治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偏袒本地企业、代理机构违规收费、供应商材料造假及恶意串通等问题,重点检查代理机构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三部门的专项整治旨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受阻碍。通过规范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构建更加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市场乱象,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持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 早在一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提出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明确了“整、建、促”三方面九项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要求,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首次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改善。 2025年是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此,三部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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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建议)反映窗口”,受理中小企业关于重点车企践行货款支付周期承诺和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力等的问题(建议)反映,协调相关方面推动解决。 本窗口主要受理4类问题(建议):一是重点车企未践行60天支付期限承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超过60天;二是重点车企设定不合理的支付期限起算时间、无正当理由拖延出具检验或验收合格证明等方式变相延长支付期限,以及以收到第三方货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照第三方支付比例支付款项;三是重点车企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四是重点车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力的其他问题。 近期,一汽、东风、广汽、赛力斯等17家重点车企陆续作出“供应商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公开承诺,社会反响良好,相关承诺如何进一步落实兑现备受社会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建议)反映窗口,旨在受理中小企业有关问题(建议),推动重点车企改进管理流程、优化支付方式,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在实处,切实履行账期承诺,惠及广大中小企业。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指导行业机构研究制定汽车行业结算支付规范,推行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流程,推动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促进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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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推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带动政府治理能力整体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明确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总体清单,发布年度重点事项清单,鼓励探索建立特色事项清单。二是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优化重点事项业务流程,统筹线上办事系统建设,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注重用户体验和评价反馈。三是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领域,推进“一类事”服务集成化,提升综合监管质效,提高政务运行效能。四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行业指导和跨部门协同,注重省级统筹和基层创新,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做好业务指导和宣传引导。 《意见》指出,坚持集约高效、整体规划,加强资产调剂共享,避免低效闲置、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强化统筹规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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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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