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苍南创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龙综罚决字〔2026〕第000573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苍南创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林某某
执法部门: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6-1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苍南创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某某路口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按照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