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海宁依梦思进出口有限公司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海市监处罚〔2026〕112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海宁依梦思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沈某某
执法部门: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9-09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自2026年5月22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状态,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未发现经营迹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