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12个省(区、市)为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地区,广西位列其中。本次试点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此次入选全国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地区,标志着广西旅行社行业信用管理进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
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信用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核心目标是构建“规则统一、指标科学、过程规范、结果互认、应用广泛”的旅行社信用评价体系,提升文旅市场秩序整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本次评价对象为广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满1年的旅行社,评价采用量化指标评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评价结果将旅行社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个等级,为精准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依据。
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多项基础性工作,为开展全国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广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为法治基石,全面夯实文旅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通过统筹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对全区旅行社信用数据的规范化管理。2025年底,广西报送的“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打造诚信旅游新生态”等两项案例,成功入选第七届全国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实践,“信用+文旅”的发展模式已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广西将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试点工作要求,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合法、必要、安全”原则归集评价数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评价,保障数据安全与流程规范;二是完善旅行社信用权益保障机制,为旅行社提供信用信息便捷查询渠道,规范开展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处理工作;三是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评价结果跨部门共享,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评价应用场景;四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反馈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建议,为全国旅行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贡献广西实践。
广西将以本次试点为契机,持续深化旅行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诚信经营引导,提升文旅市场监管效能,不断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推进广西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筑牢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