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信用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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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我委联合省委金融办印发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担保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办法》实施一年来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担保服务工作,我们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如建议修改或增加条目,请提供相应的解释说明。联系人:张先生、黎先生,联系电话:66529843、66529825,邮箱:fgc_fgw@hainan.gov.cn。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20日附件: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担保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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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对《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征集时间:2025年6月23日—7月24日    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02号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处,邮编:150000    2.电子邮件:duiwai2022@126.com    3.联系电话:0451-82667986  0451-82649206    附件:1.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相关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意见反馈表.xlsx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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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厅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部分采购人、代理机构仍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含非招标方式保证金)的违规行为,此行为干扰了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秩序,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含磋商、谈判、询价等非招标方式,下同)中明确保证金收取的方式、金额,退还及不予退还的条件、程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投标保证金应当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要严格按照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性,在保障政府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或降低收取比例。二、严格遵守退还时限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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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改体改〔2024〕174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改公管〔2024〕351号)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对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汇集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文件689件,其中保留288件、修订45件、废止35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附件:2025年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25日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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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5月30日 附件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制定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如下。一、适用范围自2025年7月25日起,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相关规定,必须开展招标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应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应急抢险、防灾救灾、防疫防控等急需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不提前发布招标计划。二、发布主体和内容(一)发布主...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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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保障各方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的规范有序运营,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管理规范(试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商品管理规范(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管理规范(试行).docx附件2.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商品管理规范(试行).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6月20日
发布时间: 2025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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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财库〔2019〕69号)等相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集中采购管理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以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省或其他市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不再包含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将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统一采购的项目确定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书面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备案材料应包含采购品目、采购方式、资金预算、内部使用范围、拟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频率等项目基本情况。二、分散采购管理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所列金额标准以下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管理。采购人不得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一个预算项目...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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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28日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助力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以下简称“整、建、促”)为工作主线,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政策功能更加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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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序号2025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一)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加快建设“渝企在线”数字应用,完善登记注册申请表单智能预填、股东会决议等申请材料智能生成、人员任职资格等申请条件智能预检等功能,提升查询、统计、监测等分析调度能力,强化服务企业支撑。市市场监管局2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切实推动注册资本异常判定、出资期限豁免调整、另册管理制度细化落实,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市市场监管局3完善企业名称登记规范,深化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建立川渝两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机制,提升名称登记便利度和规范化。市市场监管局4深化个转企“一件事”,为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变更企业联办服务,加强转企后行政许可事项衔接,便利经营主体延续经营。市市场监管局5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深化市域内跨区县迁移“一次申请、一键办理、一次办结”,实现川渝两地企业“云迁移”。市市场监管局(二)获取经营场所(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6持续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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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三)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实时预警和推送串通投标线索信息  在开、评标过程中,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应实时对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上传投标文件计算机IP地址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将比对结果实时推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并同步推送至采购人和同级财政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串通投标数据分析预警功能,为打击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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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我厅研究起草了《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因前期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进行适当压缩(为期11天)。联系人:李俭明联系电话:027-68873409电子邮箱:scc@hbszjt.net.cn附件:1.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6月9日《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引导全省勘察设计企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数字化技术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公开征求意见。二、起草过程(一)组建工作专班。我厅组织铁四院、中铁大桥院、中信建筑总院、中南建院、省勘察设计协会等企业、协会负责同志成立工作专班,在调研本省勘察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情况、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完成起草工作。(二)学习外省经验...
发布时间: 2025 - 0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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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法规〔2025〕281号各市(州)、兰州新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0日     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促进阳光交易,进一步推动优质专家资源共享共用,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统一、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以下简称“调度系统”)、接入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及相关服务支持系统,在行政监督部门全程监督下,跨省、跨省内行政区域随机抽取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内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远程协同、视频语音实时交互等信息技术手段,在两个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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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各市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现将《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能源局2025年5月20日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结合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三条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意见。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能源工程,是指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不含为其他行业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配电、电力迁改等工程。第五条 全省能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能源局、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能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省能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全省能源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能源工程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负责编制全省统一的能源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示范文本,负责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能源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负...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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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5版)2.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3.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链接:国家医保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修订情况答记者问文件下载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txt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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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全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规范抽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5〕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9日&...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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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规〔2025〕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机器管招投标”体制机制建设,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促使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相关精神,研究制定了《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附件: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6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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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应急管理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5月16日印发   解读: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目标是什么,重点任务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5 - 06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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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是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坚持循序渐进、防范风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二、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一)强化资源环境目标衔接。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
发布时间: 2025 - 06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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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已于2025年5月29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5月29日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08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5年5月29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第三章评标专家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 全过程公开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发布时间: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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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激励约束作用,我委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5日。相关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fgwfgc@hunan.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相关附件: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下载
发布时间: 2025 - 05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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