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西市监处罚〔2025〕435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闫某某
执法部门: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11-2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一梯一档”、未设置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问题,要求于10月31日前整改。直至11月4日,该单位仍未完成整改。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管理松散,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建立不合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